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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主观逻辑
目录
第三编 概念论
前言
概念通论
分类
第一部分 主观性
第一章 概念
甲、普遍的概念
乙、特殊的概念
注释 概念的普遍类别
丙、个别的东西
第二章 判断
甲、实有判断
1.肯定的判断
2.否定的判断
3.无限判断
乙、反思判断
1.单称(个别)判断
2.特称(特殊)判断
3.全称(普遍)判断
丙、必然判断
1.直言判断
2.假言判断
3.选言判断
丁、概念判断
1.实然判断
2.或然判断
3.确然判断
第三章 推论
甲、实有推论
1.推论第一式
2.第二式:特殊…个别…普遍
3.第三式:个别…普遍…特殊
4.第四式:普遍…普遍…普遍或数学的推论
注释 推论的普通观点
乙、反思推论
1.全称推论
2.归纳推论
3.类比推论
丙、必然推沦
1.直言推论
2.假言推论
3.选言推论
第二部分 客观性
第一章 机械性
甲、机械的客体
乙、机械的过程
1.形式的机械过程
2.实在的机械过程
3.机械过程的产物
丙、绝对的机械性
1.中心
2.规律
3.机械性的过渡
第二章 化学性
甲、化学的客体
乙、过程
丙、化学性的过渡
第三章 目的性
甲、主观目的
乙、手段
丙、实现了的目的
第三部分 理念
第一章 生命
甲、有生命的个体
乙、生命过程
丙、类
第二章 认识的理念
甲、真之理念
1.分析的认识
2.综合的认识
(一) 定义
(二) 分类
(三) 定理
乙、善之理念
第三章 绝对理念
…
G。 W。F。 Hegel
根据莱比锡迈纳出版社1922 年版《黑格尔全集》第四、五卷译出
黑格尔的《逻辑学》,通称“大逻辑”,以别于《哲学全书》中的第一
部分“逻辑学”,即通称的“小逻辑”。《逻辑学》共分“有论”、“本质
论”和“概念论”三编,前两编合称客观逻辑,分别出版于1812 年和1813
年,第三编称主观逻辑,出版于1816 年。全书三编出版后,黑格尔又着手修
订,仅完成了第一编“有论”部分。
黑格尔著作共有三种全集本,即米希勒本,洛罗克纳本和拉松本。中译
本依拉松本的编例,以”有论”为上卷,“本质论”和“概念论”为下卷。
译文亦以拉松本为主要依据,并参考了格罗克纳本。译者撰有长篇后记,附
刊于下卷。
中译本就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所摘部分,将《列宁
全集》第三十八卷的页码一一标出,以便读者查考。又为了读者查对列宁所
据术希勒本德文原文的便利,本书逐页加注了这个版本的页码;另编米希勒
本和拉松本页码对照表,分别附于上下卷的编末。
24…11 …
逻辑学(下卷)'德'黑格尔著 杨一之译
目录: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
位置:前言
前言
逻辑的这一部分包含概念论,并构成整体的第三部分,它用了特殊的标
题:主观逻辑的体系,以便利这门科学的那些朋友,他们习惯于对这里所讨
论的、在普通所谓逻辑的范围内的材料,比前两部分中所讨论的其他逻辑对
象,有更大的兴趣。——①关于前两部分,因为很少有前人的工作能够对我提
供支持、材料和进行的线索,我可以要求公平的评判者的鉴谅。至于现在这
一部分,我倒是以相反的理由要求这样的鉴谅,因为就概念的逻辑而言,有
完全现成的、牢固的、甚至可以说是僵化的材料,而任务就在于要使这些材
料流动起来,把在这样陈死材料中的生动的概念燃烧起来;假如在一个荒漠
之乡要修建起一座新的城市,有其困难,那么,假如对一座建筑牢固而一直
保有住所和居室的古城,要给予一个新的规划,材料固然很够,但其他的障
碍却更多;在某些情况下,也必须决心一点也不使用许多在别处被重视为很
有价值的储备。——
但主要是对象本身的伟大可以导致对论述不完备的原谅。因为还有什么
认识对象比真理本身更为崇高!但是,假如人们还记得皮拉图斯以什么意义
——根据一位诗人——说出什么是真理这一问题:“??用一付宫廷臣僚的
面孔,短视而微笑地,判决严肃的事情;”①那么,这个对象是否并不需要原
谅,却不是无关宏旨的。那个问题的含义,可以被看作是彬彬有礼的一个因
素,而提起对这种情况的回忆,即:认识真理这一目标成了某种众所周知被
放弃的、久已被杀掉的东西,甚至在职业的哲学家和逻辑学者中,也承认真
理是达不到的! ——但是,宗教关于事物、见解和行为的价值的问题,就内
容而言,有相同的意义②,假如宗教的问题今天重又要求它的权利,那么,哲
学当然一定希望:假如它首先使其真正的目标在它的直接领域内重又生效,
并且在它沉沦在其他科学的方式、方法之中而对真理无所要求之后,努力使
自身重又提高到真正目标,人们将会不再以为怪。关于这种尝试,本不允许
请求原谅;但关于这种尝试的实施,我还可以提一下我的职守的情况和个人
的环境只容我对这一科学作零星工作而请求原谅,而这一科学却需要并值得
专心致志的努力的。
1816 年7 月21 日,纽伦堡
① 参看第177 页。
① 克洛卜司托克,《诗歌集》第七篇,《救世主》。——原编者注,皮拉图斯是杀耶稣基督的罗马总督。——译者
② 这里所谓“相同的意义”,指宗教问题与真理问题有相同的意义。——译者
24…12
逻辑学(下卷)'德'黑格尔著 杨一之译
目录: 第二部 主观逻辑 第三编 概念论
位置: 概念通论
概念通论
什么是概念的本性,很难直接指明,正如任何一个其他对象的概念很难
直接提出那样。为了指明一个对象的概念,似乎要以逻辑的东西为前提,而
这个逻辑的东西并不因此能够又有某个东西在它以前,也个能够是一个推演
出来的东西,正像几何学中的逻辑命题之被应用于大小而且以公理的形式、
即以并非推演出来的并且不能推演的认识规定在几何学中被用为前提那样。
现在概念固然不仅被看作是主观的前提,而且是绝对的基础,但除了概念把
自身造成是基础而外,它就不能够是基础。抽象的直接物固然是一个最初的
东西;但它作为这种抽象的乍西,毕竟是一个有中介的东西,假如耍就其真
理去把握它,便必须首先从这个有中介的东西那里去找寻它的基础。这个基
础诚然必须是一个直接物,但其所以如此,是因为它由于扬弃了中介而使自
身成了直接物。
从这一方面看,概念总之必须首先被认为是对于有和本质,或对直接物
和反思的第三者。在这种情况下,①有和本质是概念的变的环节;但概念是它
们的基础和真理,作为同一,它们就沉没并包含在这个同一之内。它们包含
在概念之内,因为概念是它们的结果,但它们又不再作为有和本质,当它们
还浸有返回到这种统一时,它们才具有这种规定②。
① 参看第177 页。
② 即是“有”或“本质”。——译者
①因此,考察有和本质的客观逻辑,真正构成了概念发生史的展示,更详
细一点说,实体就已经是实在的本质,或说是在与有合而为一并进入现实时
的那个本质。因此,概念以实体为其直接前提,实体自在地是那概念所表现
出来的东西。因此,实体通过因果性和相互作用的辩证运动,是概念的直接
发生史。概念的变是由这个运动来表现的。但它的空和一切地方的变一样,
具有这样的意义,即:这个变是过渡到它的根据中去的反思,以前的东西过
渡为他物,这个随即出现的他物构成以前的东西的真理。所以概念是实体的
真理;而且当实体的规定的对比方式是必然时,自由就表明自身是必然的真
理和概念的对比方式。
① 参看第177 页。
实体自己特有的必然的进一步规定,就是那自在自为地有的东西,的建
立;概念现在是有与反思的绝对统一,即,自在自为之有之所以有,正因为
它也是反思或建立起来之有,而建立起来之有也是自在自为之有。——这种
抽象的结果由于它的具体发生史的陈述而自身得到说明;这种陈述包含了概
念的本性,但必须在讨论概念之前,先作这种陈述。所以这种阐释(在客观
逻辑第二部中已经详细讨论过)的主要环节耍在这里简短概述一下:
实体是绝对物,是自在自为地有的现实的东西,——说它是自在的,是
说它是作为可能和现实单纯的同一,是作为那在自身中包含了一切现实和可
能的绝对的本质的单纯同一,——说它是自为的,是说这个同一作为绝对的
威力或完全与自身相关的否定性。——实体性由这些环节而建立,它的运动
就在于:
1。实体作为绝对的威力或自身相关的否定性,把自身区别为一种对比,
在此关系中,那些最初只是简单的环节便作为实体,作为原始的前报。——
它们的规定的关系是一个被动的实体和能动的实体的对比,——被动的实体
即单纯的自在之有的原始性,这个自在之有并无威力,并不建立肉身,只是
原始的建立起来之有,能动的实体即自身相关的否定性,它作为这样的否定
性,把自身像他物那样建立起来,并与这个他物相关。这个他物正是被动的
实体,能动的实体在其威力的原始性中,事先建立这个被动的实体作为条件。
——这种事先建立必须这样来了解,即:实体本身的运动首先是在其概念的
一个环节的形式,即自在之有的形式之下进行的,处于对比之中的实体之一
的规定性也就是这种对比本身的规定性。
2。另一环节就是自为之有,或说就是把自身建立为与自身相关的否定性
的那个威力,它从而又扬弃了事先建立的东西。——能动的实体就是原因;
它起作用,这就是说,它现在即是建立,正如它以前曾是事先建立那样,即:
(一),威力现在有了威力的映象,建立起来之有也有了建立起来之有的映
象。那在事先建立中曾经是原始的东西,在因果性中由于与他物的关系,就
变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