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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衣食住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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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尽薄8文k也是烤:一只狗肝,用网油包住,放在火上烤焦。 
  后代的烹调方法愈演愈精,名称改变了,但其原理是一样的。古书中常见的一些吃法或肉食品名称,如炙(zhì,至)、脍(kuài,快)、醢、脯等,其中也都包括着上述的一些烹调技术。 
  炙即烤肉。炙字下边是火字,上边的形体则是肉字的变形。这个字形象地表现了“炙”的方法。《诗经·小雅·瓠叶》:“有兔斯首,燔之炙之。君子有酒,酌言酢之。”(斯:白。言:语助词,无义。)燔也是烤,与炙的不同在于“柔者炙之,干者燔之”(郑笺)。孔颖达《诗经·小雅·楚茨》正义:“燔者火烧之名,炙者,远火之称。以难熟者近火,易熟者远之。”所谓干者、难熟者,即肉脯(fǔ,府。详下),柔者、易熟者即把动物肢解后的一块块鲜肉。这样看来,炙就是现在烤羊肉串的先声。炙这种吃法来源于远古游牧生活中的野餐,《礼记·礼运》说:“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地上垒土成圆形,下面挖坑),夏则居橧(zēng,增)巢(构木为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菇其毛;未有麻、丝,衣其羽皮。后圣有作,然后脩火之利,范金(冶铸器具)合土(制造砖瓦),以为台榭宫室牖户,以炮,以燔,以亨(烹),以炙,以为醴酪,治其麻、丝,以为布帛。”这段话,除了把文明生活的起源归之于“后圣”不可信外,其余的都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其中关于饮食的叙述,正揭示了炮、燔、烹、炙作为烹调方法的原始性。 
  炮、燔等吃法,最初都是食者自己动手切割然后炮、燔的,直到后代,仍然是自制自吃,使其带点“野味”才有意思。尤其是“炙”,至今仍有许多地方是自己烤。《南齐书·刘瓛传》:“[武陵王]晔与僚佐饮,自割鹅炙。[刘]琎曰:‘应刃落俎(指把鹅肉削落在砧板上。俎:zǔ,祖。详下),膳夫之事,殿下亲执鸾刀(饰有小铃的刀),下官未敢安席。’因起,请退。”其实,萧晔是颇懂得食炙的奧妙的,但却为礼教所不许。 
  炙的具体做法也有多种,单据《释名》所列,就有脯炙、釜炙、*[月+拧荩▁iàn,陷)炙、貊炙、脍炙等,这里不一一叙述。 
  脍。《释名》:“脍,会也。细切刀,令散,分其赤白,异切之(即把肥肉与瘦肉分开切),已,乃会合和之也。”是脍为极细的肉丝。但其细致的做法,今已失传。《孟子·尽心下》:“公孙丑问曰:‘脍炙与羊枣(盖即今所谓黑枣)孰美?’孟子曰:‘脍炙哉!”’接着,孟子还说:“脍炙所同也”,意思是脍炙是人们共同喜好的。从孟子的感叹语气中,我们不难看出,在当时人的心目中脍与炙一样都是美味。现在还有成语“脍炙人口”,意即如脍、炙那样为人所同嗜,因而被人们口头传诵,也是把脍与炙视为同类美味的。 
  脍的特点是把肉切细。《论语·乡党》:“脍不厌细。”越细越好,这是符合脍的技术要求的。历史上的确有极其高明的刀工好手。例如《酉阳杂俎·物革》曾经提到“进士段硕常识南孝廉者,善斫脍,縠薄丝缕,轻可吹起”。这位南孝廉切的是鱼,鱼脍的来源也很古,《诗经·小雅·六月》:“饮御诸友,炮鳖脍鲤。”脍鲤很可能就是生鲤鱼片。这样看来,现在被誉为日本名菜的生鱼片也是发源于我国的。 
  上文已提到,醢是肉酱。醢的制作过程很复杂,一般是先把肉制成干肉,然后铡碎,加进粱米制作的酒麯和盐搅拌,再用好酒浸渍,密封在瓶子里,经过一百天才可食用。作工这样细,手续这样多,其味道之美可知。用以制醢的不仅是牛羊豕肉,野味、水产也可以做,如兔醢、麋醢、鱼醢、蜃(shèn,甚。蛤蜊)醢等。因为醢的特点是把肉剁碎,因而移以言人,则称剁成肉酱的酷刑为醢。《史记·殷本纪》:“九侯(即鬼侯)人之纣。九侯女不熹(同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礼记·檀弓上》载,子路在卫国的内乱中被杀,“孔子哭子路于中庭,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进使者而问故,使者曰:‘醢之矣。’[孔子]遂命复醢(等于说把醢倒掉)。”孔子欲食之醢,与子路被醢无关,但是据说对人施以醢刑是“示欲啗食以怖众”(《檀弓》郑众注),性质、目的都有一致处,容易引起联想,所以孔子不再食醢。 
  与炙、脍等不同,醢并不是单独食用的,而是当其他肉食如炮豚、炮牂、渍熬等做好后加进去配合使用的,从这个角度说,醢近似于调料。 
  在上一节里我们提到过“以羹浇饭”的“饡”,那么“羹”是什么呢?《说文》:“羹,五味盉(和)羹也。”即它是以肉加五味煮成的肉汁。《左传·隐公元年》:“[颍考叔]有献于公(郑庄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吃)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先说颍考叔留下肉不吃,而后说要把羹带给母亲,说明羹是以肉为主的。《史记·张仪列传》:“[赵襄子]与代王饮,阴告厨人曰:‘即酒酣乐(趁着酒喝得痛快的时候),进热啜,反斗以击之。’”司马贞《索隐》:“谓热而啜之,是羹也。”羹而称热啜,而且以“斗”进献,又说明羹主要是供喝的。《后汉书·陆续传》载,陆续入狱,“续母远至京师,觇(chān,搀。指探听)候消息。狱事持急,无缘与续相闻。母但作馈食,付门卒以进之……[续]对食悲泣,不能自胜。使者怪而问其故,续曰:‘母来不得相见,故泣耳。’使者大怒,以为狱门吏卒通传意气,召将案(审问)之。续曰:‘因食饷羹,识母所自调和,故知来耳。非人告也。’使者问:何以知母所作乎?续曰:‘母尝截肉,未尝不方;断葱以寸为度。是以知之。”’由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知道,羹要用“方子肉”、“段儿葱”;续母截肉必方、断葱必寸,操作是很“规矩”的,陆续据此而判定为母亲所做,又可以使我们联想到当时一般人做羹并不这样严格。《史记·项羽本纪》载,项羽要挟刘邦道:“今不急下(降),吾烹太公。”刘邦说:“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你的)翁,必欲烹而(尔,你)翁,幸分我一杯羹。”是古代的烹刑,也与做和羹的方法近似。 
  可以做羹的肉种类很多,除牛羊豕三牲外,犬、鸡、豺、熊、蛙、鼋、鹑、蟹、鱼等均可做羹。羹的特点为五味调和,因此又叫和羹。《诗经·商颂·烈相》:“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总)假(大)无言,时靡有争。”这首诗据说是殷人祭祀殷中宗大戊时的颂歌,这几句是说,祭祀时不但有群臣,还有和羹。诸侯们来到庙堂,既肃敬(“戒”),又整齐地列位而立(“平”),大家聚集在一起(鬷),人数虽多(假),却没有纷争。郑玄解释道:“和羹者,五味调,腥热得节,食之,于人性安和。喻诸侯来助祭也,其在庙中既恭肃敬戒矣,既齐立乎列矣,至于设荐进俎(即上祭品),又总升堂而齐一,皆服其职、劝其事,寂然无言语者,无争讼者。”以和羹比喻诸侯间的和谐,这也许是后代的附会,但是由此也可以知道,古人对羹的感性认识即在于“和”。 
  所谓五味,是醯、醢、盐、梅、菜(详见下文)。菜只用一种,如葵、韭、葱等。以肉为主而做羹,这是“肉食者”亦即贵族们吃的,至于贫苦人,则只能吃藜羹、菜羹、藿羹,即用野菜煮成糊糊以充饥。同名为羹,其实这中间是有天壤之别的。 
  古书中还常提到脯。《公羊传·昭公二十五年》:“高子(齐臣)执簞(dān,单。食器。详下)食与四脯脡,国子(齐臣)执壶浆,曰:‘吾寡君(指齐景公)闻君(指鲁昭公)在外,悛饔(sūn yōng,孙庸。饭食。详下)未就(等于说有所缺乏),敢致糗于从者……[昭公]再拜稽首,以衽受。”脯是干肉,所以与糗同类,赠送给流亡的鲁昭公是很合适的;也正因为是“干”的,所以可以“以衽受”。脯的做法是:“以十月作沸汤燖(烫去杂质)”,“以末椒姜坋(fèn,奋。涂抹)之,暴使燥。”(见《汉书》颜师古注。颜所说的是制胃脯,作肉脯大约与此相仿。)孔颖达《周礼·膳夫》正义:“不加姜桂以盐干之者谓之脯。”说法小异,原理相同。依孔说,则古代的脯与现在的腌咸肉、云南的“牛干巴”相同。 
  凡肉皆可做脯,如牛、羊、豕、鹿、鱼等。郑玄注《周礼·腊(xī,西。干肉)人》时说:“薄析曰脯。”即制作时要把肉切成条状。如此对待人,也就是脯刑,如《史记·殷本纪》载,九侯被醢,“鄂侯争之强,辨(辩)之疾,[纣]并脯鄂侯。”《左传·成公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边邑),围龙(邑名),[齐]顷公之嬖人卢蒲就魁门焉(攻打城门),龙人囚之。齐侯曰:‘勿杀。吾与而(尔)盟,无人而封。’弗听,杀而膊(bó,博)诸城上。”杜预注:“膊,磔(zhé,哲)也。”磔即分尸。其实膊即脯,龙人是把卢蒲就魁切成一条一条,然后放在城头暴晒,就像制脯,并非一般地分尸。 
  脯的特点是“干”,因此枣、果等腌制成干果也叫脯。 
  脯既是一条条细长形的,所以又叫脩(同修。长)。《礼记·内则》:“牛脩、鹿脯、田豕脯、麋脯、麕脯。”脩与脯并言,脩就是脯。一根脩称为一脡,十脡束扎在一起,称为一束,因此古书上常说“束脩”。《谷梁传·隐公元年》:“束脩之肉,不行竟(境)中。”这是说大夫在国内不应有私人间的交往和即使是微薄礼品的馈赠。《论语·述而》:“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这是说只要给我束脩那么一点见面礼,我就会对他进行教诲。后来就以束脩称给教师的酬金。但对(述而)的这句话还有另外一种理解:束脩即束带修饰,“自行束脩以上”指可以自己照料自己、可以学习较深学问的年龄。 
  现在简单地说说调料。 
  古人十分重视食品味道的调和。《吕氏春秋·本味》:“调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后多少,其齐(jì,剂。搭配的比例)甚微,皆有自起……故久而不弊,熟而不烂,甘而不哝(nóng,农。过甜),酸而不酷,咸而不减,辛而不烈,淡而不薄,肥而不服(hōu,即齁,味道过厚而令人不适)。”《左传·昭公二十年》:“……‘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chǎn,产。炊)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吕氏春秋》说的是调味的要求,《左传》则指出了调料的作用,二者都体现了烹饪过程中的辩证法,是汉代以前烹调经验的总结。 
  在先秦,调和众味这件事还没有专用的词来表示,“和”、“齐”并不单指调味。到汉代就有了,称为“勺(芍)药”。这也反映了烹饪技术的进一步提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勺药之和具而后御之。”枚乘《七发》:“熊蹯之胹,芍药之酱。”《论衡·谴告》:“酿酒于瓮,烹肉于鼎,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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