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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寒门贵族-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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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老崔有商演,怕是见不着本人了,不过要个照片、签名啥的倒没问题。”吴老板想了想,说:“不瞒各位,这间酒吧是从别人手里盘过来的,那位现在跟老崔一块玩乐队呢,没空打理,就转给了我们哥俩,老崔能过来捧场也是他从中牵的线,你留个地址,你自个买两张正版cd放我这儿,我回头请他找老崔签个名,再给你寄过去,还喜欢听谁的歌,尽管说一声。”

    杨昆只是顺嘴那么一说,没想到这位吴老板居然当真了,不由得对他多了几分好感,笑道:“那就先谢谢老哥了,听这意思,您跟音乐圈里的人头挺熟?”

    “一般般,玩音乐的人一般都好酒、好热闹,大晚上的,四九城里热闹的地方不多,我这算是一处儿。”吴老板指指身后的吧台,“附近几家酒吧差不多数咱们开得最早,以前条件差、生意也差,大伙就是拿录音机、cd放点流行歌招揽顾客,还是咱们头一家上的弹唱,等他们都上了弹唱,咱们已经玩起乐队了,基本上算是走在了这一行的头前面。”

第469章 :故弄玄虚() 
杨昆自己就是生意人,对吴老板这样敢于创新、引领消费潮流的先行者们一向佩服得很,深有同感地说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需要的不只是胆量和决心,还要有开阔的眼界,敏锐的观察力和对目标市场的细致分析。”

    “这话可当不起。”吴老板摆摆手,“我哥在外国呆过几年,拉着我鼓捣这个酒吧,不光是把它当成一门生意,也是想把国外的这种生活情趣引到咱们国内来,多交几个志趣相投的朋友,钱不钱的,倒不是太在乎。”

    “谈钱伤感情,没钱更伤感情。”杨昆骨子里是俗人一个,虽然有些向往他说的这种率性而为的生活方式和态度,却还是习惯性地站在实际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爱好这玩意,是需要经济基础来支撑的,看这布置和营业面积,连房租带装修下来,怕是没少投资吧?”

    时间还早,酒吧里的生意不怎么忙,吴老板见他们虽然年轻,却衣着入时,谈吐不凡,也愿意陪他们多聊几句,就事论事地答道:“投资嘛,前后也花了有几十万,主要是接手以后的再装修和酒水方面的费用,房租倒没什么意思。”

    他敲敲桌面,进一步介绍道:“咱这儿是郊区,头几年市里要求大力发展经济,各街道都有任务指标,街道办事处就盖了这批商品房,派了一批工作人员自己承包下来做些小买卖,结果搞了两年多,连规定上交的几万块钱都挣不出来,又把人都招了回去,这些店面的承包权才落到了咱们这帮个体户手里。”

    郊区、几万块钱……杨昆好一阵无语,这可是三环以里,搁20年后,几万块钱连个摆马桶的地儿都买不到,他忍不住就开始琢磨,要不要跟这位吴老板打听一下行情,囤它个十间八间店面?

    如果说10倍、20倍的固定资产增值不值得考虑,那么上百倍的回报,可就足以令他动心了。

    见他沉思不语,叶小换就捅捅他的胳膊,“喂,你不会也动心了吧?”

    “啊?”杨昆微微一怔,见她蹙眉佯怒,才反应到她指的不是商业投机,摇头笑道:“哦,你说酒吧啊,费心费力又费钱,哥哥我穷学生一只,玩不起这份闲情雅致。”

    吴老板也笑了,瞅瞅桌上的烟跟打火机,“我以前在饭店干过领班,也算得上是阅人无数,抽软中华、玩纪念版zippo的穷学生,可没遇见过几个。”

    “这家伙就爱满嘴跑火车,您别跟他一般见识。”叶小换很没义气地揭穿了杨昆的伪善面孔,环顾四周,不无憧憬地说道:“我倒觉得挺有味道的,你不是常常以精通各种吃喝玩乐自居么?等回去以后,咱们也在市里鼓捣个酒吧玩,好不好?”

    “你说咱家那边啊?嗯……这一两年还不行,消费水平和意识达不到,鼓捣出来也是赔钱的买卖。”杨昆认真考虑了一下,否决了她的提议,倚着卡座的靠背,懒洋洋地说:“手头一大堆事还忙不过来呢,哪顾得上玩这个,等我20岁退休的吧,到时有兴趣的话,就自己弄间酒吧玩玩,再把你们俩抓过来当服务生,专门侍候大爷我一个。”

    叶小换和孙研不约而同地啐了他一口。

    吴老板在旁边哈哈大笑,“有想法,有眼光,有意思。”

    聊了几句,又有顾客上门,吴老板交待了一声,起身招待客人去了,叶小换就问杨昆:“他说这话什么意思?”

    杨昆嘿嘿一笑,“有想法,夸的是哥哥我,有眼光,夸的是你们俩,有意思,指的是咱们仨。”

    叶小换心思单纯,越听越觉得糊涂,扭头问孙研:“故弄玄虚,跟老和尚打禅似的,你能听懂他的意思?”

    似乎是被酒意催的,孙研莹白如玉的俏脸上染了一层红晕,敛着深邃幽亮的眸子瞟了杨昆一眼,“听不懂!”

    低声谈笑着,时而低头缀饮,时而玩笑般地举杯相邀,随着时间无声无息地流逝,到酒吧来消遣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高鼻深目白皮肤的老外占了一多半,偶尔看到几个黄皮肤的面孔,说的也不都是汉语。

    今天在亚市也遇见过几拨老外,却远不像现在这么集中,叶小换好奇地张望了一会,问:“来的怎么全是大鼻子老外?”

    杨昆指指窗外那一排排的灯笼,“一来呢,本地人还不太接受这种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还记得刚才那位出租车司机大叔说的话么,老百姓都管这片叫‘红灯区’,到底什么意思,你们大概也能猜到一些?”

    叶小换有点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追问道:“那第二呢?”

    杨昆敲敲桌面,“第二嘛,这附近差不多算是全首都的外国人最集中的地方,外国使馆、国际机构、企业、宾馆,好几百家呢,背井离乡的老外们晚上无聊,总得找地方打发时间,你们别听那老板胡扯什么不图挣钱的鬼话,要真只为了玩,找个僻静的地玩多好,干嘛专拣这地头?还不是盯上了那些老外、海归、外企白领们的腰包?”

    “要论起从别人腰包里往外掏钱的本事,一般人可比不上你老人家呢。”叶小换笑嘻嘻地回敬了他一句,继续昂着头东张西望,忽尔凑到孙研的耳边,鬼鬼祟祟地说了几句话,孙研就笑着去拧她的嘴。

    杨昆觉得纳闷,问她们:“背着我说什么见不得人的话呢?”

    孙研白了他一眼,嗔道:“女孩子说话,瞎打听什么,别告诉他!”

    叶小换却不跟她讲什么姐们义气,揪着杨昆的耳朵要跟他小声嘀咕,孙研就恼羞成怒地伸手去捂她的嘴巴。

    叶小换嘻嘻哈哈地站起来,绕到杨昆另一侧,不怀好意思地看着孙研,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我刚才瞅了一圈,看那些外国妞的奶奶也不是很大嘛,有的就跟孙研姐的差不多呢……”

    杨昆打了个哈哈,“妞哎,你外国电影看太多了……那些女明星都是从多少人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不少人还专门隆过,一般人哪有那么好的身材?不过我看你这小身板倒是还有进一步开发的余地,回头抽个时间,咱俩好好研究研究……”

第470章 :含羞带怒() 
孙研恶狠狠地瞪着他们,见两个人只顾着柔情蜜意,压根不收自己的信号,叶小换更是整个人都偎到了杨昆怀里,气急败坏地低声叫道:“哎,你们两个够了啊,说别人坏话的时候稍微注意点影响好不好?”

    杨昆笑着举手投降,见她虽然佯作愠怒,长长挑起的睫毛下露出的瞳仁依然清澈透亮,紧紧抿在一起的樱唇仿佛鲜嫩的菱角,粉嫩滑腻的脸蛋上染着醉酒般的酡红,含羞带怒,娇媚无端。

    想起酒吧老板话里的隐喻,杨昆忍不住心中一荡,一个荒唐的念头浮上脑海:假如弄上这么一间酒吧,也不对外营业,天天陪着俩如花似玉的小女生把酒言欢,倒也是人生一大乐趣呢。

    正浮想联翩时,一阵急促的鼓点打断了他的思绪。

    用一段节奏吸引住大家的注意力之后,背着吉它的主唱用英语向在座的顾客们问好,并宣布表演开始。

    刚才听吴老板说过,京城不少知名的音乐人和乐队成员都是他这里的常客,不过杨昆看这支半商业、半帮闲性质的乐队相当陌生,应该属于不太出名的那种小乐队。

    从乐队成员构成来看,刚才用英语跟大家打招呼的那位应该是节奏吉他手兼主唱,外加一个主音吉他手,一个贝斯手,一个鼓手,属于最常见的的乐队结构,大多数的类型都可以玩得转。

    第一首歌,是披头士的《yesterday》。

    这支曲子据传是保罗-麦卡特尼受梦境启示创作出来的,一经问世便被无数披头士迷奉为经典,电台点播次数上亿,有不少知名歌手曾经翻唱过,杨昆自然也不陌生。

    静静地聆听这段略带忧伤气息的优美旋律,各位乐手的技巧和手法都很娴熟,彼此间的配合也很流畅,吉它手兼主唱的基本功也相当扎实,除了某些国人演唱英文歌时常见的发音和断句方式等小问题外,整支歌完成得还算不错,一曲终罢,博得了满堂彩。

    第二支歌,同样是来自于披头士的经典,《hey;jude》。

    杨昆看出来了,这支乐队八成走的是摇滚路线。

    叶小换听不懂英文歌词,孙研比她强点,却也体会不出歌词中特有的意境,见杨昆和周围这些老外一样听得津津有味,身体还在随音乐缓慢摇摆,叶小换就拿小爪子戳戳他,低声问:“他们怎么不唱中文歌?”

    酒吧空间比较封闭,现场音量又比较大,杨昆头一遍没听清,听她重复了一遍,才笑着朝旁边歪歪脑袋,“你数数这屋里有几个黄皮肤黑眼睛的,唱中文歌人家听得懂么?”

    叶小换耸耸鼻子,“这帮大鼻子可是在咱们国家讨生活,听不懂中文的话,怎么出来见人?”

    杨昆一琢磨,倒也有点道理,捏捏她的鼻子,笑道:“入乡随俗,客随主便,人家演什么,咱们就听什么,感受气氛,气氛懂吗?”

    气氛着实不错。

    老外性格偏外向、奔放,一首《hey;jude》唱到一半,就有不少人开始跟着合唱,有个留学生模样的棕发少女还大胆地跑上台去,搂着主唱的脖子,和他共用一支话筒唱完了下半首,引来掌声一片。

    一连唱了五、六首披头士的经典,乐手们暂时放下手中的锣鼓家伙,少事休息,老板就接过话筒,问有没有哪位客人想主动上台为大家献艺的。

    几条手臂同时举了起来,那位棕发少女被老板点到了名,上去借过乐队的吉它,自弹自唱,为大家表演了一支法语歌曲,引来叫好声一片。

    这次别说俩女孩了,连杨昆也成了睁眼瞎,他听过的法语歌屈指可数,还是只听旋律,无视歌词的那种听法,只觉得这少女嗓音一般,音准把握得倒挺好,弹吉它的技巧也蛮娴熟,应该是接受过某种程度的专业培训。

    礼貌地拍了拍手,他把杯底的残酒倒进嘴里涮了涮,咕咚一口咽下去,朝桌上瞅瞅,孙研杯里的酒还剩一多半,叶小换倒比他喝得还快,就招手叫老板帮他们再倒两杯酒过来。

    吴老板送了酒过来,回到吧台时,一个高个中年白人走过去和他耳语了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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