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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没问题。”奚术尘也没挽留,点点头就继续低头准备算自己的帐。
庄千落去一楼找那个再熟悉不过,当初卖水蜻蜓就开始给她结账的帐房,领了三百两银子就往出走。
不是她没想起来问千城覆的消息,而是自打她离开仙客酒家,奚术尘这边就再也没有了消息。
奚术尘不是个卑鄙的人,最起码在庄千落的心里是这样,所以既然他不说,那必定是没有,她也就无需多问。
将东红园的马车打发回去,庄千落就一个人上了街。
先去金竹镇最好的麓山学院给杜霁景报名交束修,之后就上街开始狂购杜霁景的衣服和上学用品。
走着走着,她就路过了一个卖首饰的小摊。
问了一下价格,庄千落觉得还算公道,于是挑挑选选到最后,她买了一根灵蛇发簪,一块知了玉佩,外加一个溜银的发冠。
灵蛇发簪是给千城覆的,之所以会选择蛇,是因为古代平民百姓不能随便用象征皇家的龙,用别的又不附和千城覆的气质,所以她才会用灵蛇。
知了寓意高洁和清高,她觉得送给东宫珏最合适不过。
溜银的发冠则是准备送给杜风良的,因为太过名贵的东西,杜风良会舍不得戴,他每天晚上来回往返东红园和庄家也不安全。
她刚刚选好了东西准备走,就听到旁边面摊上,有两个人一脸八卦的在说着什么。
甲说:“唉!你听说了吗?彩石郡的宋员外郎家,失踪好几个月的大公子最近找到了!”
乙惊讶的咬着筷子,兴冲冲的追问:“这怎么可能呢?不是说,宋员外郎那个从京都求学十几年,估计家人都不认识的大公子,在回来的路上遭到山贼袭击,连尸首都没找回来吗?”
庄千落本来都打算走了,可是一听到这个宋员外郎家的大儿子,遭遇几乎和千城覆一模一样,她的双脚就像生了根一样无法挪动一步。
在小小的桃园村,金竹镇是村民眼里的富贵之家,人人羡慕。
可是到了金竹镇上,距离金竹镇两百里,也就是管辖着金竹镇的彩石郡,却是众人心目中高贵之处,所以谈起彩石郡的事儿,金竹镇人都格外上心。
见乙不相信自己的话,甲的嗓门立刻就高八度,似乎丝毫都不在意,自己在这寒冷天地,吃着十几文钱的素面,却在操人家朱门酒肉臭的心有什么奇怪!
“谁说大公子没回过家啊?人家媳妇都大着肚子,还有一个月就要生了!你那是什么时候的消息?根本一点都不准确嘛!”甲梗着脖子冷哼,一脸乙消息闭塞惹人嫌的表情。
“哦?真是这样的吗?你不会是在诳我吧?”乙满脸兴趣盎然,伸长脖子等下文。
甲也不卖关子,继续说道:“听说宋大少爷早在今年三月份就已经回来了,原本是回家来看看,准备明年统一应试的。谁知道家里老人着急,就把早就定下的媳是好,还没两个月呢!宋少奶奶就怀孕了!”
“今年六月初的时候,宋大少爷陪着宋少奶奶去灵佛寺进香,祈求她们母子平安,归来的路上遇到了山贼,这才落个自己失踪,少奶奶昏迷一个月的悲剧。”
“前几天,一直不肯放弃的宋老爷,终于在山贼手里把宋大少爷救了回来。听说啊!救回来的时候,宋少爷也还是昏迷着的呢!这都半年多还昏迷着,也不知道他到底能不能醒过来。”
“啧啧啧!家门不幸啊!那么大的家业,媳妇又即将生孩子了,到现在还没醒,真不知道偌大的宋家,那么多产业和银子,宋老爷两眼一闭之后又要怎么办!”
乙听得直流口水,抬手擦了擦,羡慕嫉妒恨的道:“唉!昏迷不醒还回去干什么?还不如找我回去呢!我保证把那一家子财产管理好,顺带照顾了那个传说中美若天仙的宋少奶奶!”
说完之后,还不忘猥琐的笑起来。
庄千落刚开始听的时候,还觉得挺感兴趣,毕竟能和千城覆联想起来,她自然不会放过。
可是听着听着,她就觉得不对劲。
无奈的摇摇头暗骂自己想太多,之后就拐弯去买给庄母的轮椅,还要给杜月美买点绣线和胭脂,女孩子嘛!长大了,自然有了爱美之心,能力范围之内的,她自然要满足。
她的人刚走,一个白衣男子就出现了,出手阔绰的给刚才那两个,说得口沫横飞的二人一人十两银子,之后还不忘,脸色阴沉的警告道:“这事儿若是泄密出去,你们两个的脑袋也就别想要了!”
之后白衣男子转身往回走,一改之前凌厉变得卑躬屈膝,对一个红衣美男禀报:“主子,您交代的事儿已经办妥了。”
奚术尘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没说话只是颔首。
心宽跟着奚术尘往回走,半晌后忍不住小声问:“主子,若是庄姑娘知道了,岂不是会误解主子吗?”
奚术尘没回答没犹豫继续向前走,就在心宽以为他不会回答之时,他却同样小声,仿若自言自语的说道:
“早点有个心里准备,也好过临场崩溃。她是个坚强的女子,想来应该不会做出什么糊涂事吧!”
晚饭之前,庄千落提着大包小包赶到家,杜霁景已经放学了,这会儿和杜月美一起迎了出来,兴高采烈的帮她运东西进门。
捣腾了好一会儿,才算把东西从驴车卸到家里。
庄千落却连口水都没顾上喝,打扫一下粗布衣服上的灰土,她便对杜霁景说:
“明天大姐就送你去镇里最好的麓山学院,咱们现在就去和夫子知会一声。只是有件事,大姐想提前问问你的意见。”
杜霁景一听要去镇里读书,自然欢喜的不得了,可是又看到庄千落一脸严肃,他就不敢表露出兴奋,只是用力一点头然后竖起耳朵听庄千落要说什么。
“风良要在东红园那边忙,那里的工作离不开他,大姐实在抽不出信任的人手,所以大姐想让你一个人去读书,可以吗?”庄千落握着杜霁景的肩膀,说得有些底气不足。
杜霁景再聪明也不过是个十一岁的孩子,放到现代那是上下学要人接,甚至喝口水都要爸妈喂的小皇帝。
把他一个人送到城里,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去,说实在话,她也很担心。
但是她是真的没办法啊!
千城覆下落不明,方便面的工作由杜风良独自承担,她是真的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去接替杜风良,也只有由着杜霁景一个人去闯了。
虽然她已经尽力给杜霁景创造了最好的条件,用自己全部的能力满足物质上的东西,去鼓励杜霁景。
可是这些物质上的东西,根本不能代替亲情和胆识,她是真的很担心杜霁景。
杜霁景大大的眼睛里,原有的那点隐藏不住的兴奋,随着庄千落的话一点一点的消失。
可是他没哭没闹,更没有几个月前的那份淘气倔强,只是静静的看着努力和他视线对齐的,庄千落的眼睛。
片刻之后,他摇了摇头,笑了笑:“大姐,我知道你这样做都是为了我好。我不会辜负你的!大哥就留下来帮大姐,帮这个家。我会努力勇敢,不哭,不闹,好好学习的!”
这番话,是一个即将离开家人,到大城市去闯荡学习的农村孩子,最最朴实的话语。
听的庄千落心里酸酸的,一把将杜霁景搂在怀里。
“傻孩子!大姐又不是不要你了!以后大姐会经常进城去看你的,你只要在那里乖乖的学习,缺什么就告诉大姐,咱家现在有钱,大姐什么都可以买给你,听明白了吗?”
杜霁景乖乖的点点头,抬头看到妹妹杜月美在偷偷抹眼泪,便对她挤出一抹笑容无声的安慰。
庄千落刚刚放开杜霁景,却听他小声的说道:“大姐,姐夫好久都没回家了。我、我可不可以在走之前,见见姐夫?”
心腾地一下痛了!
千城覆现在就是庄千落心里的一道疤,每每碰触都因为担忧变得疼痛难忍,可是在一个孩子的面前,她什么真相都不能开口。
庄千落忍着心疼,抬手摸了摸杜霁景的额头,温声劝道:“你姐夫在城里办事,最近都不会回来。等过几天,让你姐夫去书院看你好不好?”
杜霁景撅了撅唇瓣儿,不是很开心却很乖巧的点点头。
没娘的孩子立事早,这在杜家四个孩子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庄千落也不知道该喜还是忧,只能牵着杜霁景的手去了村里的夫子家,交代一通之后,带着杜霁景回来。
然后拿出在城里买的肉和菜,就开始烧火做饭。
最近这两个月的饭菜,几乎都是杜月美一手做的,没办法啊!家里人都太忙,就是想心疼她也顾不上。
好在杜月美虽腼腆,却是个能干的小姑娘,家里家外打理的都很好,就连从前一直由庄千落去倒的,庄母的马桶现在都是杜月美在倒。
可见她也开始慢慢接受庄家,接受庄母为自己的亲娘,并没有任何的嫌弃和区别对待。
家里人的变化,庄千落都是记在心里的。
把饭菜都弄得差不多了,留杜月美看火,她就推着轮椅进屋。
家里虽然用上了蜡烛比以前明亮许多,可是庄母老了眼神不太好,这会儿也不能继续绣东西,正一个人坐在炕上百无聊赖,就看到庄千落推着轮椅进来。
“落儿,这东西贵得要命,你买它做什么?”庄母先是一愣,之后眼底雾蒙蒙的数落起她来。
庄千落摇头浅浅一笑,把轮椅推到炕边,伸手就去抱庄母。
古代的轮椅是完全木质的,虽然比不上现代的好用,却也可以帮上不少忙。
她什么都没解释,就是推着庄母在庄家新房子里走了一圈。
新房子已经盖好四个多月,庄母每天坐在正屋的窗前看着这个家,却根本一次都没进过其他的屋子。
这会儿虽然只是在自己家里走了一圈,她却是感动的一个劲拿袖子抹眼泪。
“娘,咱家现在也算有点钱了,不该如此亏待自己。更何况,我、千城覆、风良都经常不在家,你能坐着轮椅动一动,也是给月美减轻负担啊!”
“等风良回来,让他明天晚去一会儿东红园,把家里的门槛和地都平了,以后你出入也方便一些。”庄千落怕她心疼钱舍不得用轮椅,只能用这种话诳她。
一个人总是呆在家里,久了必定会生病,更是会自闭,她不希望庄母如此。
庄母闻言心里这才舒服点,终于不再抹眼泪的手,开始小心翼翼的抚摸着光滑精致的轮椅。
她不认识木头,所以她不知道,她身下的这个上等材质,精工细作的轮椅,居然需要二十两银子。
晚饭刚端上桌,杜风良就一身风雪的回来了。
好在庄母的手很巧,早在一个多月前,就已经把大家的棉衣都做好,暖暖的棉衣抵御住风雪,再加上一路疾步,这会儿进门的时候,反倒脸色红扑扑的。
他进门见到庄千落一愣,没想到天天白天在东红园能看见,晚上却不肯回家的人,今天居然比自己还早到了家。
庄千落见他傻乎乎的看着自己,浅浅一笑:“风良,看什么呢?你不认识我?还是咋了?”
杜风良慢了一拍摇摇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