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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的大时代-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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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渐渐听出不对劲的林景康,顿时借口遁走,慢走一步都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混蛋,你敢挂电话,以后你就别来见我。”大美媛也急了,马上发出最为致命的威胁,效果当然是杠杠的。

    一言不合就出大招,林景康很是幽怨。

    “姐姐,对不起啊,我错了。下次打电话,我一定会看清楚时间的!”林景康赶紧装死认错。

    “你现在在哪?”

    “洛杉矶,月隐饭店。”不能撒谎,妈妈说,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你不是在上学么?怎么又跑到米国去了?”

    “来这里处理点事情。”

    “算了,你的事我不想管。你打电话就是推荐美食?有那么好吃吗?”

    说到这里,林景康立马就活了过来,开始开启科普模式。

    好吧,其实就是忽悠。但是,美食确实是真的。

    “下次你带去我吃吧,我困了,再见。”

    一番话终于把大美媛给侃的困了,终于让林景康惊醒地度过危险。

    挂断电话之后,这顿饭也吃完了。

    走在洛杉矶的街道上,林景康看着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城市,心里特别安静。

    在一家音乐酒吧要了一杯酒,林景康就静静地坐着,整理自己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

    几家公司都是吞金巨兽,未来一年内是很少有产出的了,最快的也要等明年手机公司那边了。

    缺钱!

    虽然这次暮光之城已经敲定了出版事宜,但毕竟还未发售,提前几年出现的小说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市场接受,这真的很难说清楚。

    可惜的是,林景康已经没有了更多更快的来钱渠道了。股票不行,彩票就更是扯淡。

    咦,不对,XN奥运会好像要开始了。不过,前世的林景康没有时间去关注这些,当时正忙着参加学生会什么的。反正对这届奥运会没什么印象。

    “嗨,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么?”

    一个非常好听的声音打破了林景康的思绪,抬头一看,嘿,居然是一个白人小美女。好像还有些眼熟,就是想不起来这人到底在哪里见过了。

    “请坐!”林景康微微一笑,举起酒杯示意了一下,轻轻抿了一口,旋即又开始低头沉默。

    对面的美女也沉默地坐了下来,耳朵里传来酒吧播放的轻柔音乐,总是让人感到放松愉悦心情。

    十分钟之后,对面的美女第一次打破了这张桌子的沉默:

    “嘿,认识一下,我叫艾薇儿,你怎么称呼?”

    林景康豁然抬起头来,目光有些火热:“你叫艾薇儿·拉维尼,对么?”

    “你怎么知道我的全名?你认识我?”艾薇儿有些疑惑,对面的这个年轻的黄种人帅哥似乎很了解自己,为何刚才一直沉默呢?

    “不,事实上,我并不认识你,我只是刚好认识一个跟你同名的女孩而已。”

    “好吧,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JK。”

    “好奇怪的名字。对了,你喜欢听音乐?”艾薇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也是一个非常喜欢音乐的加拿大女孩。

    林景康知道对方比较喜欢朋克风格的摇滚音乐,不知道为何来到这家非常安静的酒吧,而且对方居然没有那标志性的烟熏眼妆。

    “对的,我非常喜欢音乐。只有有空,我都会坐下来听听音乐。好听的音乐能让人放空自己,回归音乐的怀抱,获得自己想要的那份恬静与淡然。”

    “嘿,那么你喜欢摇滚音乐么?”

    “当然喜欢,而曾经跟人玩过一段时间的摇滚,还是乐队主唱呢。”这话还真不是吹牛,前世大学的时候,他特意参加了摇滚协会,几乎整个大一都跟着一帮玩摇滚的学长学姐狂欢。学校里面的大型活动类似迎新晚会或者校园歌手比赛等,都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年轻的林景康有时还跟着他们一起到校外的音乐节,和更多喜欢摇滚的人玩音乐。大二之后,遇到了洛梅芳才开始慢慢没有接触摇滚了。

    “哇,那你平时都喜欢唱些什么歌?”艾薇儿特别高兴,感觉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她上个星期刚在纽约完成了她个人第一张专辑的工作,然后跟随经纪人到洛杉矶这边适应一下生活。但是,在洛杉矶,她一个朋友也没有。去参加音乐节也只是自娱自乐,很少有人愿意跟一个朋克少女玩,除了那些猥琐男。

    最近两天,她都在这家音乐酒吧里静坐,听听别的音乐,寻找灵感。没想到终于遇到一个喜欢摇滚的帅哥,这让她欣喜若狂起来。

    “我平时都在中华国,唱的也都是中文歌曲。既然来到了米国,那么我唱一首英文歌吧。不过,我唱的不好听,你可不要怪我!”

    “嘿嘿,JK,你们中华国人都是那么谦虚的么?快去吧,这家酒吧的老板人很好的!”

    果然如同拉维尼说的那样,跟老板说明自己的来意之后,犹太老板就非常高兴地将酒吧的唯一演出台借给他了。

    这家酒吧平时都很少使用这个舞台,一般都是给来酒吧消费的客人或者朋友。像今天晚上,人虽然不少,但大家都有事情要谈。所以,林景康轻易地借到了。

    舞台上有一台钢琴,还有几把吉他,以及一个高脚凳和话筒等。林景康拿起其中一把吉他,试了一下音,然后就坐在高脚凳上。

    “女士们,先生们。非常高兴能与各位在这家酒吧相见,特别是我刚刚还遇到了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士,艾薇儿。”

    “下面我将要送一首歌给艾薇儿,希望你永远保持你最初的纯真。”

    米国人都特别喜欢这样的场景,爱情,特别是纯真又浪漫的爱情。他们坐在位置上,用鼓励地眼神看着林景康,希望他今晚能收获他的爱情。

    这就是开放的米国人,具有跟中华国人一样的属性,喜欢当围观群众。

    WakingupIseethateverythingisok

    Thefirsttimeinmylifeandnowit'ssogreat

    SlowingdownIlookaroundandIamsoamazed

    Ithinkaboutthelittlethingsthatmakelifegreat

    Iwouldn'tchangeathingaboutit

    Thisisthebestfeeling

    林景康的歌喉是没有经过非常专业的训练的,但是他清楚这首歌怎么唱。所以,他的歌声刚刚从音响里传出来天籁之音,酒吧里面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区别于艾薇儿的女声,林景康的声音阳刚中带有婉转的女声。温柔,富有磁性,像是重力的吸引,每分每秒都想向他的声音靠近。

    这简直就是惊艳了所有人啊!无论是作为听过众多音乐的老板,还是从一个专业角度来听歌的艾薇儿,都听得如痴如醉。

    甚至,艾薇儿都有一种错觉,这首歌写的就是她自己!可是她跟林景康才第一次见面,后者根本就不了解她啊。

    真让人惆怅!

    (PS:作为歌迷,个人是比较喜欢艾薇儿的这首,经常单曲循环!~~求收藏、点击、推荐!)

 第三十章 【诗和远方】求收藏!

    神奇的东方国家,神奇的JK。艾薇儿眼神火辣地看着舞台上自弹自唱的林景康,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从她胸口喷出,似乎要将她焚烧掉一般。

    一首歌曲,让酒吧里面的所有人都感觉听了一场欧洲贵族才能享受到的音乐盛会。在林景康唱完向台下致敬的时候,他们的掌声响了有十多分钟,每个人的脸上都非常开心。

    从酒吧出来的时候,艾薇儿已经喝的烂醉如泥了,嘴里胡话连篇,还好没有发酒疯。

    在酒吧众人一脸暧昧的眼神中,林景康扶着脸色绯红的朋克少女离开。可惜在她的包包里没有找到手机和她住的地址,没办法,他只好带着她回到酒店。

    一路上总是有非常怪异的目光盯着林景康,这让他如坐针毡,半个小时后,总算回到了酒店,安排好艾薇儿之后,他也睡觉了。

    第二天,林景康跑步回来,刚进门就看到满脸苍白的艾薇儿,不由关心道:

    “嘿,朋克少女,你还好么?”

    “我不好。”

    “哪里不舒服了?”

    艾薇儿指了指自己的心口,满脸痛苦道:“我这里好痛。”

    闻言,林景康赶紧放下手里的早餐,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艾薇儿还在困惑对方为何不上前来安慰,抬头看到他居然在打电话,顿时惊讶道:

    “你是在叫救护车吗?”

    “对啊,你不是生病了么?”

    两人目光紧紧相连,他的眼神很疑惑,她的目光火热中还有浓浓的爱意。

    良久,林景康放下电话,道:“拉维尼,你想干什么?”

    “JK,我不漂亮么?”

    “漂亮。”

    “那你喜欢我么?”

    “喜欢。”

    “那昨晚你为什么没有和我做?”

    林景康哭笑不得,又一个问题少女,脑袋里想都是什么啊?你成年了么?话说你才十六岁好么?要不要这么成熟啊?

    加拿大也和米国人一样,都这么直接这么大胆的么?

    他才不会跟她解释什么呢。反正来米国的目的已经达到,今天赶紧回国才是正理。

    “喜欢不代表就要和你做,喜欢也并不一定是爱。更重要的是,生活不仅有当下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我也有我的追求,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及时行乐不是很好么?”

    好吧,林景康没法跟她对话下去了。他能跟对方说,自己已经有心爱的人了,而且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么?

    把拉维尼赶出房间,临出门的时候她还说了一句:“你不是gay吧?”

    反正是没法正常对话了,双方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和昨晚的相谈甚欢完全不一样了。

    “我很正常!”

    随后,林景康就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去机场,机票在昨晚吃饭之前就已经订好了。

    “JK,你去哪里?”

    准备退房的时候,艾薇儿又出现了,真是阴魂不散啊!有漂亮的美女搭讪对别人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但对林景康来说则是避之不及的灾难。

    “你怎么还没回家?”

    “我在等你啊。”艾薇儿理所当然的说道。

    “等我?我要回国了,你等我干嘛?”

    “那我也要跟你一起走。”

    “不行,你在这里还有工作。而我也有我的工作要忙。”

    天啊,你这个问题少女,不就唱了一首歌么?有这个必要么?您还死皮赖脸地跟着我不成?

    “你这个骗子,你不喜欢我了!呜呜。”

    美少女的眼泪是非常有杀伤力的,这不,酒店里面进出的人都目光不善地看着林景康呢。

    “好吧,我答应你,很快就回来看你,好么?”

    “不行,我一定要跟你去,我怕你再也不来找我了。”

    对于艾薇儿来说,不仅仅是一首歌,更因为林景康这个人。即使他们接触的时间才一天不到,但是他的谈吐,他对音乐的理解,他的原则。这一切,今早醒来的艾薇儿就已经理清了,再说她真的喜欢他。要不然昨晚也不会贸贸然地上前搭讪了。

    “拉维尼,我不想欺骗你。我有自己喜欢的女孩了,我准备追求她。所以,我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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