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一世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皇商-第1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恩!”徐小天大声回答。

    虽然徐小天是个相当乖巧懂事的孩子,但跟着韩世谦学习的这些日子也着实憋坏了。日日都有读不完的书,学不完的课,不知道何时是个头。韩世谦这是第一次教导小孩子,总想把所学一切都教给他,使得徐小天根本没空缠着杨中元去铺子里,只得乖乖蹲在家学习。

    周泉旭虽然心疼孩子,可也知道他学的都是最有用的东西,于是平时便想着办法带他玩,好让他放松一下。

    这边厢杨中元并不知道祖孙俩在说些什么,他在食材里翻翻找找,先拿出两颗嫩笋,然后便是一把枸杞头,把这两样放一边,又找出小蕈与特地叫人采来的槐叶。

    先把这些食材用水洗净泡上,杨中元又去拿了只黄鸡。

    曾有诗云“堂上十分绿醑酒,杯中一味黄金鸡”,这其中的黄金鸡,便是用的黄鸡。白酒初熟,黄鸡正肥,夏初时节,正是吃黄鸡的好时候。

    黄金鸡的做法不难,只是鸡却要三四个月大的子鸡,皮薄肉嫩,做出来才有鸡肉的原味。

    只要取了新杀的黄鸡,用麻油和盐入水整只同煮,再加入葱椒,等到熟了,香味出来,再把鸡肉切丁,配了刚热的白酒,吃起来正正合适。

    等到做好,吞下一块鸡肉,鸡肉原原本本的鲜味顿时便能充斥口中现在天色还早,杨中元指简单处理了一下鸡,便去把洗净的嫩笋改刀。

    今个日子有些特殊,杨中元想要做一道槐叶冷淘,配上最新鲜的三脆浇头,在炎热的夏日里,吃起来肯定鲜爽。槐叶冷淘也不难,但名字却雅致,冷淘便是凉面,在这个日子里吃,最是合适。

    把夏日里最嫩的槐叶用开水略微浸一浸,然后便研细滤清汁,和面做淘,煮熟之后盘在碟中,青碧可爱。

    一般冷淘都是浇了醋和酱油来吃,可杨中元今日却偏要做一个浇头来配。

    三脆浇头,想来在这闷热时候,最是得用不过。

    取了最新鲜的嫩笋、小蕈与枸杞头,加盐焯熟,用少许香熟油、胡椒、盐,再加酱油、醋拌起来,一道清清爽爽的三脆浇头便成了。

    这三样食材,有鲜有脆,有爽有香,称之为三脆最是适宜不过。

    等把这几样的食材都准备好,杨中元才取了两条鲥鱼开膛破肚,先把鱼肠仔细洗干净,却并不打去鱼鳞,只冲干净鱼上的血水。鲥鱼的鳞不硬,又兼具清热解毒的功效,所以一般都是不去的。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平时处理起这些鱼虾河鲜,杨中元一直迎刃有余,可今天他却觉得手上的血分外刺目,鱼肉天生就有的腥味仿佛从四面八方笼罩着他,令他几乎不能呼吸。

    杨中元皱起眉头,他憋着气飞快处理好鲥鱼,然后赶紧扔到一旁干净的盆子里。

    等做完这一切,他洗干净手,这才跑到厨房外面狠狠喘了几口气。

    大概是没有睡好吧,杨中元如是想着。

    他抬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见已经临近午时,便不再想这些有的没有的,转身回了厨房,继续未完成的工作。

    把冷淘揉好醒上,再把鸡肉煮进锅中,然后他才开始调蒸鲥鱼用的调料。

    鲥鱼是极为名贵的鱼,与河豚、刀鱼一同被称为“沙罗三鲜”,只纯用料蒸煮,出来的味道也是极鲜。因为鲥鱼名贵,所以一般人家也并不吃得起,但杨中元对吃实在是太执着了,就算他并不是个浪费之人,也毫不犹豫把仅见的这两条买了下来。

    心底里,他想把世间最好的味道都送到家人桌边,让家人都能品尝到至珍之味。

    有诗云“芽姜紫醋炙鲥鱼,雪碗擎来二尺余。南有桃花春气在,此中风味胜莼鲈”,只这一首诗,便能窥见鲥鱼的鲜美滋味。

    杨中元的做法跟诗中讲的还是略微有些区别,他把花椒、砂仁、酱研磨细碎,另外再加一些糖和猪油,出来的味道更甚。之后便取出平时温酒用的锡镟,把鱼放入,然后用刚调的调料再加入水、酒、葱一起淋在鱼身,下锅蒸熟即可。

    做完这个,他便又去拌三脆浇头,等到都做好了,厨房外面突然响起长青的声音:“元老爷,老太爷跟哲老爷已经到了门口。”

    杨中元一听,立马扔下厨房里的锅碗瓢盆,草草洗干净手,把膝上的围裙随便一扯,打开门便往外跑。

    长青站在原地看他背影,想要跟着他跑出去,却不料身后的厨房里传来炖煮的“咕嘟”声,长青的脚步顿了顿,最后只得无奈留下来照看厨房。

    他虽然并不是大厨手艺,可也会做一手家常菜,杨家人口简单,程维哲跟杨中元经常不在家用膳,杨中元又不用他时时跟着,所以其他几口人的饭大多都由他来做,照看一下塘火,不可谓不简单。

    头上太阳很大,耳畔知了吵吵闹闹,杨中元一路小跑,终于在临近院门的时侯缓下脚步。

    说实在的,十天未见,他真的有些想程维哲。

    这一年来,他们几乎时时刻刻都在一起,嫌少有分开的时候。

    杨中元伸手擦了擦额头的汗,低头捋顺了衣服上的褶子,这才抬步走了出去。

    他突然想起来,去年他刚回来,程维哲铺子里面有事,许多日子都没去面摊,他当时心里也十分着急,就连煮面的时候也有些恍惚了。

    可现在,似乎跟那个时候不太一样了。

    或许是感情变了,也更或许是两个人真的太习惯生活在一起,如今这样猛地分离,反叫他们心里的思念越发深重。

    他想他,思念他,担心他,就算这个人不在身边,却也觉得他似乎还在这座宅院里。

    卧室的榻上还扔着他经常穿的常服,书房的桌上摆着他还未读完的书,就连茶室里的水壶,也还浅浅留了一个底,等着主人回来给它重新洗净。

    或许是因为热,也或许是因为担心,杨中元这段时间都未曾睡好,那个新添的嗜睡毛病似乎一夜之间便治好了。他又变得跟以前一样,每日早早起来,然后忙忙碌碌。

    杨中元慢慢往前院走去,小路两旁是新开花的珍珠梅,小小白白的花苞圆滚滚的,有的已经迎着金乌舒展了身体,有的却还在酣睡。

    花坛后面,四季桂正垂着嫩黄浅白的花瓣,绽放着轻轻浅浅的香味。

    或许是因为延长了花期,所以它的香味并不如其他品种的桂花,却能时时刻刻绽放美丽。

    杨中元刚走了几步,便看到一个身着青衫的高大男子由远及近。

    虽然离得很远,面容甚是模糊,但杨中元却一眼便看出来人正是程维哲。

    霎时间,杨中元觉得自己的心跳都快了几分,浑身上下都洋溢着高兴与激动,那种战栗感久久不去,让他只能站在原地,呆愣愣看着程维哲走近。

    十日未见,程维哲的面容却似乎早就印在心里,此刻一看,丝毫不陌生。

    程维哲见他呆立原地,眼睛都有些发直,不由有些好笑,他伸手摸了摸杨中元的脸,贴近身体在他耳畔道:“怎么?不认识我了?”

    杨中元眨眨眼睛,周身那种熟悉的气息又回来了,他突然伸手紧紧抱住程维哲的腰,大声喊道:“阿哲,你回来啦!”

    程维哲也环住他的腰,同他脸贴着脸,身挨着身:“恩,我回来了,想我吗?”

    从两人接触的那一刻,杨中元似又活了过来,听了程维哲的话,他挑眉笑问:“我自然是想你的,你呢?”

    程维哲低声笑笑,双手在他腰上细细摸索:“我日思夜想,只你一个人。”

    他把夜想两个字念得极重,杨中元红了耳根,整个人又软了下来。

    “阿哲,生辰快乐。”杨中元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说道。

    程维哲是真的没想到他会把自己的生日记得这样牢,于是再也不管不顾,凑上去同他交换了一个最甜蜜的吻。

    之前十天的辛苦于奔波,仿佛都因他一句话而消散。

    得君如此,夫复何求。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的吃的,都是取自山家清供跟食宪鸿秘。两首诗第一个是李白,第二个是苏东坡「都是吃货……

    感谢冻柠苏打、爱丽丝的地雷!

    明天最后一天上班,高兴么各位!!

☆、第129章 打算

    这一日是程维哲的生辰,所以韩世谦特地催着他赶回来,就是为了给他好好过一次生日。

    杨中元的手艺自然是没话说的,一家人高高兴兴吃了午饭,然后便一起坐在主屋池塘边纳凉。

    等把茶点水果都摆上来,杨中元这才问:“怎么样?找到什么好地方了吗?”

    程维哲同韩世谦对视一眼,最后还是程维哲回答:“我们跑了几家,比较大的茶园都已经有主了,别的不是地方太小,便是水土不好,茶树看起来不如那几家大茶商的好。地方是大,可惜不能养出好树来。”

    杨中元皱起眉头,他也知道衢州已经发展至今,想必城郊的好地方都被人占去,但程维哲跟师父好歹跑了十天有余,如果还是一无所获,他们就比较难办了。

    他们食楼开张到今日,虽不说日进斗金,可每一日都能有几十两银子的盈余,一月下来,怎么也有千两了,除去一家人日常所费,生活已经算是相当富足。

    可食楼做得再好,也不过只是在周边等地开许多家分店,到底不能跟名号响亮的茶商比。

    比如顾家的茶,就连丹洛都有得卖,大茶商的生意做遍整个大梁,那才叫日进斗金。如果能在帝京的选茶会夺魁,那皇商这个金灿灿的招牌会让铺子更上一层楼。

    一个是皇上御供,一个是普通商贾,其中差别可想而知。

    程维哲见他皱眉,忙拍了拍他的手,声音也越发温和起来:“你先别着急,虽说大茶园基本上都有主了,可有些零零碎碎的小茶园还都没卖出去,我跟师傅先看了几家,倒都还不错。况且,沐泽湖那么大,沿岸的郊县不在少数,这一次时间有些仓促,我们以后的大茶园,也不一定非要在这边是不是?”

    杨中元一听,立马就明白过来了:“你是说,先定下一家小的,把茶养出来再说?”

    韩世谦见两位晚辈已经说得差不多了,才把手中茶杯放到桌上,笑道:“小元,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买下一家茶园,先把第一批茶制出来,摆上铺子里卖才是最要紧的。等到茶的口碑打出去,我们新种的茶树也能知道好不好了,等到了那个时候,再开始研究茶饼也不迟。”

    韩世谦做了一辈子茶,少时便跟着父亲才茶园里忙活,杀青、揉捻、烘焙。每一道工序他都亲自学过,对于最拿手的绿茶,他从来没有炒失败过。

    对于茶,对于茶饼,他有旁人无法比拟的自信与气魄。以前便是如此,名满天下的龙凤团圆是他二十弱冠便做出来的,说他是个中天才,并不为过。现在有了更加出色的徒弟程维哲,他心里的底气便更是足了。

    韩世谦对茶的了解是经年日积月累而来,而程维哲却是长大之后自己磕磕绊绊揣摩而出,光凭他的那份用心,也比韩世谦当年要强上许多。

    成事者,以心恒为上。

    程维哲十来岁自己出来做生意,没有任何人教导他如何卖茶制茶,他对茶之一事上心之后,自己买了许多书来读,又厚脸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