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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驾到-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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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眼睛深邃至极,在她耳边低语道:“如你所愿。”
    误人子弟,进行中,嘿嘿嘿嘿嘿嘿。。
   
死亡之森 第三十一章 还是吃了(二更)
    捞起陆莳千,蒸干两人身上水珠,白抱着陆莳千朝宫殿中华丽的大床走去。
    更胜月华的发丝拖到脚底,他完美的身材,叫人惊叫的倒三角便出现在灼热的空气里,果真比上好美玉更滑的皮肤,比上好丝绸更顺的手感。那一双吊尾狭长的双眼,此时也孕育着奇异的光辉,叫人不由自主,深深沉迷,银白色的唇中,正含着陆莳千一个葱白的手指,吮吸着。
    他将陆莳千轻轻放在床上,那动作,似乎她是易碎的珍宝,绝对珍重呵护,小心翼翼。
    他的原身从幻兽源泉里闪出来,两个同样美到天妒人怨的白快速地结合成一个人,此时,他脚下星级光环上的星级不可计算。
    虽然那个身体的灵魂也是他,他所触所感都是他最直接的感受想法,但是,他现在更想用本体。
    制造替身本是无奈之举,他以后再也不想用这个方法。
    他想完全的,毫无瑕癖,整个去拥抱她!
    真身,自然更优胜一筹!
    他优雅万分地上床,将那可人儿圈进自己的怀中。
    大掌捂住她的胸部,皮肤贴皮肤,腿缠着腿,虽然忍得疼,但他还不想草率地要了她,等她的小宝贝睡足了,他再开动也不迟。
    千千万万年都等了,这一刻,等等,又何妨?
    尽管血液叫嚣着,欲望高高昂头,但他能够管住自己
    睡梦中的陆莳千,腰部被什么硬物顶着,虽然有点小小地不舒服,但像躺在丝绸被子上,睡得好生香甜。
    这一睡,就睡了五个小时。
    待到她睁开眼落入到某双隐忍的,深邃的眼眸中时,她小小地吃了一惊,再发现她被某妖孽困在怀中时,她脸瞬间红了,任谁一大早起床遇到这事,都要脸红。
    偏偏某人还不自觉,把头压下来,离她唇不到一厘米,声音沙哑地问:“小笨蛋,你醒了么?”
    过去五个小时内,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难挨的,他无数次地想要她,但还是忍了下来,他是不是该为自己的忍耐索取点报酬?
    他舔了舔对方的红唇,随即,紧紧吻住。
    陆莳千恍惚记起某些片段,睡梦中好像有人吻了她,眼睛往下瞅,老天,一身的红草莓!
    “小笨蛋,你。。。。。。愿意吗?”饶是活了这么多年,白问起这句话,破天荒地有些紧张:“成为我的人,你愿意吗?我想和你交配,你愿意吗?”
    这叫她怎么好意思回答嘛,真是的,太不含蓄了。
    白目光灼灼地,等待她的回答。
    有时候,白真该委婉一点。
    陆莳千摸摸他叫人着迷的脸:“你这时候应该问,我爱你,你爱我吗?
    “爱?”白轻抚身下人儿的脸:“爱,很爱,非常爱,刻骨的爱,但这个字,不是随意说出口的。我只说一次:小笨蛋,我爱你。”
    白是个行动派,再爱也只说一次,他只会用行动证明,一次又一次地用他确实的行动来代替可以轻易说出口的字。爱,很爱,比你想象中的爱,以至于我爱你这三个宇远不能表达。
    陆莳千的心急剧跳动着:“我也爱你。”
    或许她很早之前,也爱上他了吧。
    白心中荡漾着巨大的满足感,只愿今生今世,生生世世不离不弃,是她,他的小笨蛋,填满了他漫长生命中累积的孤独寂寞。那么甜蜜,那么幸福。
    还有什么可说的呢,白叹息着,吻上了陆莳千。
    陆莳千回应着他,抱住对方有力的腰身。
    白惊喜万分,却依旧坏意不改,抓住她的手捏住下休,哑声说:“我想,这里比较需要你的关怀。”
    陆莳千的脸顿时熟透了,这家伙,真坏。
    恨恨地捏椽两下,不期然听到一声销魂低吟:“小笨蛋,你想变成小坏蛋么?”
    含住她胸前的红果子:“是这样吗?”
    陆莳千身体一阵颤抖,缴械投降。
    偌大床上,黑发白发相互交缠,古人把发的交缠叫结发,寓意深刻啊。
    白的手试探地伸进她的私密处,湿润温暖。
    “可以吗?”白声音低沉纠结。
    “嗯。。。。。。”陆莳千微微点头,听说第一次会很痛。
    得到鼓励,白宛若青涩少年,小心地,尽量温柔地探进去。
    “啊!”疼痛突如其来,不过,在能忍受的范围之内,就是有些瑟瑟的,那个肿胀的滋味,不是太好受。她知道,他那里,确实是大了点。
    白立即停止动作,被她的紧致包裹,他几乎要死去。
    眼前的人儿渐渐适应他,他才微微地开动起来。
    欲仙欲死,难以言传的感觉,好想用力,却怕伤了她,只好忍耐。
    见他辛苦,陆莳千吻上了他的唇,微微扭动腰身。
    这一扭动,更要命,本来白就忍得辛苦,这么一动,欲望顿时吞没了他。
    人间极乐,销魂蚀骨,只羡鸳鸯不羡仙,讲的就是这个感觉吧,人生的起点和终点结合,成为一个完美的圆。心同心的契合,身体与身体的交缠,是那般神圣美妩。
    多少年的等待,多少年的寻找,他终于找到了他,他心中不再有缺憾.
    恍若缘定三生,她和他,或许早就相识,一直一直,都在寻找对方。
    融入的那一刻,他和她都直到,心中的喜悦,渐渐发展成燎原大火。
    不离不弃,不弃不离酬十指相交,天长地久….
    白整整要了她八次,叫她比打了一大仗还累,再次沉沉睡去,他这才展足地将她楼进怀中。这坏家伙,分身还停留在她休内,不肯出来。
    随后他又在她似睡似醒间要了她很多次,直到第二天十点左右才放她下床。
    两人差不多在床上呆了一天!
    白荣光散发,精神十足,任谁看到他,都能看出他心情很好,十分好!
    相比之下,陆莳千情形可就要差得多,还有脖子上的红草莓,就算喝金创药,也没办法消掉。
    只好寻找一件立领衣服,遮住那羞人的痕迹。
    她一出来,离境就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看得她不太自在,不过回想一下,这也没什么好丢人的,遂给了离境一个鄙视的目光,少见多怪!
    小家伙俊尊飞快地奔过来,盯着陆莳千的肚子:“请让我做孩子的干爹吧!”两只小拳握住,语气竟是十分认真。
    陆莳千嘴角一扯,提着小p孩的领子:“这是哪来的毛头小家伙?”
    俊尊攥着小拳头:“我不是什么毛头小孩,我是英俊潇洒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无敌大帅哥俊尊,是死亡之森的主人,当然,很快你就是我的主人,未来,你将会是我的妻主!“
    陆莳千满脸黑线,她点点对方的小脸蛋:“你知道什么叫妻主?”他连牙齿都没长齐吧。
    小家伙脸一红,哼,别看他年纪小,他懂的东西可不少。
    卫墨差不多明白陆莳千和白的关系亲密到何种地步,心中微微失落,但是,他卫墨是谁?想要的,就尽量去争取,就算头破血流,也绝不后退!
    他可不是那个黑发无知的小子,上床么,谁不会?!
    白牵着陆莳千的手,众人什么心思他岂不知?只要他们有能耐让小笨蛋心中有他们,只要小笨蛋心中第一的位置,是他的就好!
    “废话少说,你们赶紧过来,排队站好,准备契约。”白的语气么,自然不算太友好。
    好吧,他承认,他有点吃醋,醋意还有点大。
    他的小笨蛋,太招人爱了。
    众兽战战兢兢,谁都不敢违命,站了过来,今天的白大人,总觉得更为深不可测啊。
    总共两万四千只魔兽,在四百至五百星左右,小紫龙俊尊六百星。
    白温柔地吻了陆莳千一下:“这是给你的奖赏,这些魔兽,还有这座城。
    如此体贴的白,真真叫人心动万分,陆莳千吻上白的唇。
    白醋意全消,全心全意享受这个吻。
    一吻既罢,陆莳千开始契约众兽。
    随着她等级升高,魔幻力海也变得越来越大,契约完众高星兽,她才堪堪晋到七级,成为七级法导。
    此时,俊尊晋升七百星,其它幻兽也从晋升至五百至六百星。
    至于白,他血色晋级纹包围整个死亡之森,任谁,也没有胆量去数一数到底有几颗星。
    小猫六百星,这家伙天赋甚高,苗子好!
    精灵主村五百五十星。
    迅猛龙二百六十四星,五彩麋鹿二百四十一星,水鹰二百三十六星,凤鸟二百一十三星,烈焰狮二百四十星,大王花二百二十四星。
    七十七个兽王,黑龙为二百一十星,双头黑虎一百九十星,其余皆在一百八十星以上,两百星以下。
    六头蛇王晋升七头,九十九星,五头蛇王晋升六头八十星,四头蛇王晋升五头六十八星口幻音六十二星,幻魔六十三星,灯笼羚六十三星,赤尾豹六十八星。
    筐箩蔓藤二十二星,银二十五星,红锦二十九星,水色三十星,旺财三十五星,双翼白马四十二星。
    差距极大,越是高星兽,反而晋级越多。
    但低星兽并不气馁,人家那是理所应得的,它们毕竟很久以前就开始努力,并且不停奋斗!它们,也要不停地为之奋斗,靠自身努力晋级,这样,它们也能在下次晋级中,成长得更快!
    契约完毕,陆莳千也正式接管了死亡之森,接管了那座神奇的城市。这座城市外面罩着能量罩,是限制所有魔兽外出的神奇罩子,正是这罩子,避免了这座城市彻底毁灭阻止了魔幻力外流。不过,它功能被破坏,只进不出,困了小紫龙十万年。
    城市底下分散广阔魔幻力网,它们捉供着能源,能驱动城市里各关卡怪物击退敌人,也能再次启动城市功能,叫它运转起来,不过现在没这必要就是。
    王宫里有个绝大控制台,只要有外敌入侵,各个角度都可一览无余,小紫龙就是利用这个监视陆莳千他们的。
    当然还有不少功能在那次事件中瘫痪下来。
    有了创世之火,有了锻造之神的遗留,陆莳千认识理解这些东西,堪称神速,仅用三天,就摸清了它的原理构造,并且,她还修复了能量罩功能,改成人类不可进,魔兽可随意进出,只不过,它们会被严格禁止伤害外面的人类。她恢复了瘫痪下来的功能,并且改进更新了各关卡守卫。
    众神之城,重新在她手里散发光彩。
    她只是有一事不明:“森林中许多魔兽似乎被魔化过,这是怎么回事?”
    小紫龙俊尊指了指天上:“这上面,关着恶魔之子,他散发的气息,魔化了森林的魔兽。”
    说起来,那家伙也是个倒霎鬼,当初他亲率领魔族攻城,结果遇到那黑衣强人信手一剑,于是乎,他也被留下来,可怜啊可怜。
    恶魔之子?好,明日去会会他。
    白圈住陆莳千,这勤快地小笨蛋,这几天忙里忙外,没有更多时间和他。。。。。。。,他很是欲求不满。
    带到房间,脱去衣服,看到小笨蛋锁骨下方的瑚蝶,第一次坦城相对他就注意到它,现在,他更不会有什么反应,凡小笨蛋身上的,不管是什么,他都爱。
    缠绵,情意绵绵,两人都渴求对方,满室春色。

死亡之森 第三十二章 恶魔之子
    大魔幻时代最豪华的宫殿,神王极其神众的住所,强者的朝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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